定海一老伯拆迁款即将到手,就因一个细节缺位,财产分配成难题

舟山房产 2017-11-08 18:3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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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定海乡村的陈老伯(化名)最近遇上了一桩烦心事,拆迁拆出了家庭矛盾,儿女对簿公堂,这一切的源头还得从十年前妻子去世说起。 陈老伯和妻子一起拥有一栋乡野小别墅,育有4个孩子,十年前妻子去世,没有留下任何遗嘱.

家住定海乡村的陈老伯(化名)最近遇上了一桩烦心事,拆迁拆出了家庭矛盾,儿女对簿公堂,这一切的源头还得从十年前妻子去世说起。

陈老伯和妻子一起拥有一栋乡野小别墅,育有4个孩子,十年前妻子去世,没有留下任何遗嘱。

如今这栋小别墅面临拆迁,这笔拆迁款到底该怎么分?

陈老伯把4个孩子叫在一起,开了一个家庭会议。按照陈老伯的想法,既不偏袒儿子也不吃亏女儿。

即假设这房子值400万,那么陈老伯和已过世的妻子各自拥有200万元,妻子的那200万元,一家人打算按照法定继承,陈老伯加上4个孩子均分,每人得到40万元。

陈老伯知道,自己的小儿子不让人省心,老大不小依旧游手好闲,在两个姐姐地方都借了不少钱,现在还没还上。

“我打算把我的那40万元平均分给两个女儿,就当替小儿子还债了。”陈老伯把个人想法与子女说了,大家都没有异议。于是一家人签了一个《遗产分割协议》。

因大儿子在外面工作,人来不了,便写了一封

“母亲遗产交于父亲处理”

的信。于是父亲代大儿子在协议书签了名。

拆迁款分配临近,大儿子后来一想,父亲继承的份额给了弟弟,觉得自己吃亏,故以协议书签名不是自己所签,该《遗产分割协议》无效为由,一纸诉至法院。   

法院经过调查发现,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,按照法定继承,陈老伯妻子的那笔钱继承人可不止陈老伯和4个儿女。

原来陈老伯妻子去世的时候,妻子的父母均还在世,并且都没有签署放弃继承的相关文书。

也就是说,按照法定继承排名前列顺位人,妻子的父母也属于排名前列顺位继承人,并且默认继承,这笔钱应该是由7个人平分,而不是陈老伯一开始算的5人。

而妻子的父母如今都已经过世,也同样没有留下遗嘱,当时默认继承的这笔钱财按照《继承法》,又轮到妻子的5个兄弟姐妹继承。

现在如果陈老伯和子女想要对这笔钱财进行分配,必须先得到妻子的兄弟姐妹表明放弃继承相关文书,

而妻子的5个兄弟姐妹,有的在国外,有的在省外,联系起来也都不方便,陈老伯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。

律师说法:

国人少有写遗嘱的习惯,遗产多半是被继承人死亡后,由继承人协商处理。

而在书写遗产分割协议中,往往会忽视女性继承人及父母继承人的签字。如本案陈老伯的岳父母就没有放弃女儿的财产继承。

故在这里提醒,不管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,均要在遗产协议中签名,或由放弃人出具相关放弃继承遗产的文件,以免日后出现法律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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