纯干货!2017舟山公积金年报精简版公布!包含贷款政策、提取政策的调整情况

舟山特价房 2018-03-31 12:5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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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(市)住房公积金 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5〕26号)的规定,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,舟山(市)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今天在舟山日报公布。

舟山(市)住房公积金

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5〕26号)的规定,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,舟山(市)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今天在舟山日报公布。

“用数字说话”,《住在舟山》特整理了一些读者比较关心的数据。

2017年,舟山主力住房消费群体,借助住房公积金这个“资金池”作用,从中可以看到舟山住房公积金为支持职工购房、改善住房条件所作的努力。

业务运行情况

(一)缴存:2017年,新开户单位506家,实缴单位3315家,净增单位205家;

新开户职工2.84万人,实缴职工13.90万人,净增职工0.68万人;

缴存额28.04亿元,同比增长15.60%。

2017年末,缴存总额186.69亿元,同比增长17.67%;

缴存余额66.43亿元,同比增长9.68%。

(二)提取:2017年,提取额22.17亿元,同比增长23.74%;占当年缴存额的79.07%,比上年增加5.21个百分点。 2017年末,提取总额120.26亿元,同比增长22.60%。

(三)贷款1.个人住房贷款:个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60万元,其中,单缴存职工较高额度60万元,双缴存职工较高额度60万元。

2017年,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.66万笔28.07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51.54%、45.45%。

2017年,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.09亿元。

2017年末,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.07万笔137.35亿元,贷款余额80.60亿元,同比分别增长14.83%、25.69%、28.71%。

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21.34%,比上年增加17.94个百分点。

融资:2017年,融资18.41亿元,归还7.35亿元。2017年末,融资总额22.96亿元,融资余额16.44亿元。

资金存储:2017年末,住房公积金存款2.89亿元。其中,活期0.04亿元,1年(含)以下定期0亿元,1年以上定期0.35亿元,其他(协定、通知存款等)2.50亿元。

资产风险状况

(一)个人住房贷款:2017年末,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.38万元,逾期率0.018‰。

(三)历史遗留风险资产:2017年末,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,比上年减少0万元,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0%。

社会经济效益

(一)缴存业务:2017年,实缴单位数、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.59%、 5.13%和15.60%。

缴存单位中,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.46%,国有企业占12.13%,城镇集体企业占0%,外商投资企业占0.21%,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0.21%,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.08%,其他占6.91%。

缴存职工中,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.08%,国有企业占15.68%,城镇集体企业占0%,外商投资企业占0.77%,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.15%,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.38%,其他占2.94%;中、低收入占98.52%,高收入占1.48%。(二)提取业务:2017年,4.7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2.17亿元。

提取金额中,住房消费提取占81.34%(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占40.52%,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.71%,租赁住房占1.11%,其他占0%);

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.66%(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.60%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%,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.37%,其他占7.69%)。

提取职工中,中、低收入占97.69%,高收入占2.31%。

(三)贷款业务

1.个人住房贷款:2017年,支持职工购建房73.09万平方米,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.24%,比上年增加0.97个百分点。

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,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974.59万元。

职工贷款笔数中,购房建筑面积90(含)平方米以下占34.73%,90-144(含)平方米占58.46%,144平方米以上占6.81%。购买新房占65.10%(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%),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34.90%,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占0%,其他占0%。

职工贷款笔数中,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.51%,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.14%,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.35%。

贷款职工中,30岁(含)以下占30.35%,30岁-40岁(含)占35.86%,40岁-50岁(含)占27.12%,50岁以上占6.67%;首次申请贷款占74.08%,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.92%;中、低收入占98.82%,高收入占1.18%。

2.异地贷款:2017年,发放异地贷款442笔19369万元。 2017年末,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2302万元,异地贷款余额30343.70万元。

3.公转商贴息贷款:2017年,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82笔4078万元,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.02万平方米,当年贴息额1479.72万元。2017年末,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017笔137092万元,累计贴息 2879.57万元。

(四)住房贡献率:2017年,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、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、项目贷款发放额、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5.88%,比上年减少9.88个百分点。

提取政策调整情况

简化提取提供资料。

购买商品房提取不再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以备案信息查询表代替;

购买二手房购房发票和税单任选一种;

支付房屋租金不需要《舟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》、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、租赁合同;

退休提取不需要退休证或批准退休等有效文件;

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不需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,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单位办理职工封存时提供。

贷款政策调整情况

①调整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。

对在2017年7月1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(以房管系统合同备案日期为准),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,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%;对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,首付比例调整为40%。

②调整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。

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较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;对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家庭,较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;取消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申请。对《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》第三章第八条所列的(一)至(十一)类人才(新的人才目录和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后,人才分类以新目录为准),全国、省级劳模,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上浮可贷额度的50%,较高不超过60万元。

③调整公积金贷款较低额度。

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方缴存家庭,贷款额度不足15万元的按15万元计算;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,贷款额度不足25万元的按25万元计算。

④延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的时间间隔。

2017年7月1日起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如需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,其申请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。

⑤若资金需求增长过快时,可以适度实施轮候制,因政策性因素造成放款时间延迟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区别对待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,确保全市公积金运行安全有序。

当年服务改进情况,包括服务网点、服务设施、服务手段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。

①中心办理事项共有提取、贷款、缴存、年审四个大项,细分30个子项,目前全部事项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,并且通过与民政、社保、公安、不动产等部门间共享,已有2个子项业务实现一证通办。同时依托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,中心将信息查询、单位缴存变更业务放到微信、APP、网厅等线上办理,实现了7个子项业务“零次跑”。

②实行全市业务通办,大部分业务“就近办”。 2017年2月起市中心与四个县区分中心及全部延伸网点实行业务通办,让个人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申请不再受缴存地区域限制。

③增加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,实现“办事不出岛”。中心在建、工、中、农、浦发、交通、邮储等7家银行33个网点开设公积金延伸服务,群众可就近办理包括个人缴存、提取、贷款在内的绝大部分公积金业务,已覆盖了普陀山、六横、衢山、嵊山等多个小岛和朱家尖、金塘、白泉等多个乡镇,形成了“跨海连小岛,城区到乡镇”的服务新格局。

来源:住在舟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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